周律師 金牌律師
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總是隨處可見打架斗毆事件,小打小鬧問題不大,但是如果事態嚴重的話有可能會造成刑事案件。那么里行為犯是什么意思?
律師解答:
行為犯指只要行為人完成了聚眾斗毆罪規定的犯罪行為,犯罪的客觀方面即為完備,犯罪即成為既遂形態。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質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結果,它以行為是否實施完成為標志。
法律依據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》
第二百九十二條 【聚眾斗毆罪】聚眾斗毆的,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,處三年以下、或者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:
(一)多次聚眾斗毆的;
(二)聚眾斗毆人數多,規模大,社會影響惡劣的;
(三)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,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;
(四)持械聚眾斗毆的。
聚眾斗毆,致人重傷、死亡的,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、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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